摘要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制度很好地维护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又赋予了农户相对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利,通过土地“两权分离”促进了集体统一经营、农户承包经营在“统”和“分”两个层面的形成。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人口迁移,近3亿承包农户不断分化,家家包地、户户务农的局面正发生变化,催生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了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户享有承包权、新型主体行使经营权的新格局。在新格局下,“统”的层次从过去单一集体经济,向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经营体系转变;“分”的层次从单一农户承包经营,向普通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多元主体共营转变,两方面共同构筑起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了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注入更加持久的活力。这其中,农民合作社通过有组织地让成员(农户)民主决策、为成员提供有效服务、合理分工、收益让渡,实现成员收益提升与社会地位、家庭状况共同改善,在顺应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嬗变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功能与作用。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第3期31-33,共3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农地流转的政府行为与政策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7BZZ026)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新型经营体系构建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异化研究:表现形式、形成机理与治理路径——以湖北省为例”(项目编号:20Y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