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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用工关系 四种情形受《民法典》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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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者入职时,大都签有用工协议,但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要么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用工关系?来看看《民法典》如何规定。约定在先,以约定为准2019年8月,农民工李某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务承揽协议,约定李某为公司提供送餐服务,报酬为送单提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致富天地》 2021年第2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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