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21年1月1日起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降低木材和纸制品、非合金镰、未锻轧規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适度降低棉花滑准税。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出处 《企业决策参考》 2020年第35期17-1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