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我国的根本法明确了国有经济的重要地位,是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共识。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之初,乃至当前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积极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有力举措。国有企业改革呼唤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本文主要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问题进行探讨,阐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念的基础上,明确其治理意义,并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缺欠,阐述具体的优化治理举措,以更好地指导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也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出处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第36期74-76,共3页
China Circul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