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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又犯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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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犯罪嫌疑人关某某,2019年10月29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日省Q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决生效后,交付司法行致机关进行社区矫正。缓刑期间内,2020年10月30日,关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时,意欲让同车人顶替自己,但被公安机关识破。经检测,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96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关某某属于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对其是否应当逮捕产生了不同认识。
作者 郑军辉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期80-80,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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