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欢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点半,得知自己减刑释放的于欢还没缓过神来,被送到了冠县高速路口,妈妈、姐姐、姑姑和姑父已在路口等候他多时。几个小时前,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决定减去余刑,提前5个多月被释放。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1年第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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