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网络舆论暴力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以侮辱罪、诽谤罪加以定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打击违法犯罪的作用。但网络舆论暴力犯罪形式多样、危害程度大,现有的刑法规制已经不能满足应对网络舆论暴力多种形态的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与言论自由保护相冲突、犯罪认定标准模糊和电子取证困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司法解释,合理协调公民言论自由与刑法保护法益之间的价值平衡关系、重视对精神法益的保护、明确网络舆论暴力犯罪中的犯罪主体、完善网络舆论暴力犯罪与侮辱罪的衔接和颁布网络舆论暴力行为具体的司法解释等,以更好地实现对网络舆论暴力行为的刑法规制。
作者
王洪涛
董惠姗
Wang Hongtao;Dong Huishan(不详)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1年第1期67-72,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