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落实好指导意见,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建设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于2020年12月上线,初步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等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4-14,共1页
E-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