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社会组织由群众构成、活跃在群众身边、最了解群众关切、善于用群众的方式解决群众的问题。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提升居民自治水平,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山东省烟台市芝杲区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导向,以回应群众需求为抓手,夯基础、强载体、树品牌、重规范,实施引领力、驱动力、影响力、公信力“四力提振工程”,积极探索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助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芝罘模式”。
出处
《社区》
2021年第1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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