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被害人将被改变以往"旁观者"的地位,通过保障其有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诉讼程序,尽早弥合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害并获得精神安抚,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80条、第229条,及"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6~18条对被害人诉讼权益进行了细化规定。
出处
《重庆行政》
2021年第1期79-81,共3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20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刑法中‘多次’的立法问题系统性检视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0BS8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