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协同立法的合法性困境主要体现在缺乏直接的《宪法》《立法法》依据,地方立法机关因为惧于区域协同立法面临的违宪违法风险鲜于从事区域协同立法活动。区域协同立法合法性依据的缺失背离了限制权力的法治原则,容易导致地方立法权的滥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再次强化。辅助性原则为破解区域协同立法合法性困境提供了有益启示。基于辅助性原则的基本主张,我们首先需要尊重地方的探索试点精神,同时尽快启动中央干预措施,可以通过修改《立法法》赋予区域协同立法以合法性,在上级干预措施的选择上,基于比例原则的要求,也可以采用法律解释的形式赋予区域协同立法以合法性,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可以使区域协同立法早日摆脱合法性困境,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跨区域社会治理和区域一体化进程。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46-159,共14页
Law Science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强对法律实施监督研究”(项目批准号:20ZDA034)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CLS(2019)C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