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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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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4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一是充分体现村民主体地位。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村庄规划报批前需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纳人村规民约。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0年第24期9-9,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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