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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慢病患者可一次开具12周以内药品记者从福建省药监局获悉,为严格处方药销售使用管理,该局联合省卫健委、医保局出台意见,提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持续用药及管理依从性好的慢性病,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的相关药品。意见提出,首次长期处方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开具。
出处 《医师在线》 2021年第4期4-4,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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