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思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思维。法学思维包含法律思维、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法律思维规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合法性、正当性、有效性。法治思维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尊崇宪法法律、强化法治监督、保障公民权利、抓好"关键少数"。法理思维显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阐释了从一元管制迈向多元共治,重新构建权力-权利结构,形成多维复合型价值取向。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57-63,共7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