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企改革、企业资产重组的时代背景下,档案界展开过一场关于档案是否属于资产的大讨论。反对者认为,档案资产难以用会计手段进行核算,不宜作为资产管理,赞成者认为,档案兼具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是资产,但是何种资产尚有争议。时间来到2021年,财政部制订的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已有两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正式施行,电子档案的身份从法律层面获得了确认,档案的外延得以拓展。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政府会计制度层面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档案馆的档案纳入资产管理的制度依据、核算方式以及价值意义进行简要讨论。
出处
《四川档案》
2021年第1期43-45,共3页
Sichu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