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民饲养宠物犬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加强城区宠物狂犬病等疫病防控,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城市文明现象。2020年6月1日,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划定重点管理区域,发布禁养犬名录,要求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3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免疫点进行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20d内,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规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为此,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面组织实施宠物狂犬病防控工作,积极探索一条在城区重点管理区内开展犬类狂犬病防控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出处
《兽医导刊》
2021年第3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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