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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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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侣间收款也要慎重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情侣之间有时候也要算明账。杨某和陆某系情侣关系,在恋爱期间,陆某通过手机微信分3次转账2万元、0.5万元、3万元,合计5.5万元给杨某。出于对两人之间关系的信任,陆某未要求杨某出具借条,也未主张利息。后两人分手,陆某声称自己陷入债务危机之中,且此款系向朋友所借,向杨某催要。杨某则称,作为成年人要对自愿转账赠与的行为负责任,该笔款项系双方谈恋爱同居期间花费,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2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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