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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具备“学生意识”,学生方能走进语文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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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教师用"学生意识"来开展语文教学工作上。教师具备"学生意识"分"了解与接受""代入与包容""引导与启发"三个阶段,具备"学生意识"的老师能够使学生更加容易"进入"课堂,完成教学任务。"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已经成为教学理论中的共识,但是有许多课堂是没有真正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其一,我们许多语文老师认真备课,努力上课,但是学生却很难"进入"课堂,语文课堂变成了一些学生心中枯燥的代名词。
作者 陈协毅
出处 《语文教学与研究》 2021年第6期150-1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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