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科技治理体系中,政府负责政策制定与资源分配,统筹治理工具的创新使用、治理议程的发起与执行、治理实践环节的权责分配,是科技治理议题的发起者、执行者与监督者。在科技治理实践中,政府要通过提升治理能力,完善中间层政治,优化辅助性制度;重视非正式因素,强化价值观培育,解决科技治理困境与难题。以职能转变和扩大授权带动主体间合作,扩大事务性授权,共享行政管理职权。明确政府科技责任,引导主体合作;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职能转变进程。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106-110,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J17ZZ41)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9CDNJ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