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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基本类型与法理阐释 被引量:5

The Basic Types and Juristic Interpretations of the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Matters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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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难度逐渐加大,改革规范化的问题更为突出。以改革广度与深度为基准,辅之以改革功能定位,可将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划分为“减量式”改革、“内生式”改革和“试验式”改革三种基本类型。其中,“减量式”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需要以“功能补位”作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判断标准,并根据“成熟原则”判定取消时机;“内生式”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与服务品质,行政审批方式的转变、实施机关的调整和审批条件的设定应遵循必要性原则、效能原则和便民原则的基本要求;“试验式”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局部地区试验积累经验、降低改革成本,授权改革决定应具有形式上的明确性与内容上的可行性。
作者 李明超 Li Mingchao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42-253,共12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权利视野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号16JJD82000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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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5

二级参考文献557

共引文献1436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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