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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产销玉米种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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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销售玉米种子构成非法经营罪。日前,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吴某、王某2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1年,并分别处罚金20000元、5000元。案情:2018年3月,被告人吴某在没有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联系被告人王某投放制种玉米。被告人王某明知吴某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联系杨某等14户农户,落实制种面积290余亩,吴某使用虚假企业名称和姓名,与农户签订了“经济作物种子生产预约合同”,约定收获时按照每千克3元的价格收购玉米鲜穗,拉货付款。合同签订后,吴某、王某将玉米亲本种子提供给农户。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1年第2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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