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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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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级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渔业),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监管职责,压实责任、严厉整治、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冠以“××剂”的名称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3年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1年第3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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