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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了解民法典(六)——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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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即亲属之间包括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前者因为结婚、出生、收养等产生,由于离婚、死亡、解除收养等消灭;后者以人身关系为前提,旨在满足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不直接体现经济目的,不要求等价有偿,具有较强的伦理性色彩。
作者 刘书正
出处 《人民调解》 2021年第1期8-12,共5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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