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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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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拟通过年度核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83138953。河北企业杂志社举报电话:0311-85879745、85825749。
出处 《河北企业》 2021年第3期99-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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