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全票批准通过,为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地奠定了基础。该条例于2020年12月4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对该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条例》分为总则、保护名录、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四条,涵盖了立法定义、政府及各部门职责、保护名录编制、资金保障、保护利用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方式等方面内容。
出处
《源流》
2021年第1期47-47,共1页
Orig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