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修订《规定》的必要性2008年8月20日,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重新修订《规定》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期34-3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