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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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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购入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这是近些年来国家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出台的一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作者 李霄羽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1年第2期57-61,共5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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