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意在提高侵权行为代价、遏制侵权行为,其适用须同时具备主观"恶意"和客观"侵权情节严重"两方面要件,即行为人存在直接故意的主观状态,侵权规模大、侵权后果严重等客观状态。在适用方法上,法官可通过对权利人举证的适当释明和引导,灵活运用举证妨碍规则,合理科学认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或商标许可使用费,并将其作为损害赔偿的计算基数,进而根据侵权人主观恶意程度和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秉持"罚当其责"原则,确定赔偿倍数。
作者
宫晓艳
刘畅
Gong Xiaoyan;Liu Chang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4期149-159,共1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