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发生在云南省玉溪市的一宗贪腐窝案,虽然有同案犯多人,且出自电视媒体,但从案值上看算不上大案要案。从当时媒体报道来看,其独特之处在于主犯从境外回国投案自首,这在犯下经济罪的媒体人中是罕见的。然而笔者在阅读主犯的判决书后还发现,辩护人的无罪辩护貌似不智,其主要理由更是让人困惑。法院的回应也很耐人寻味:对于这家电视台是否合法未予确定无疑的认定,而是采取模糊表述。笔者以同案多份判决书披露的信息为线索,结合对多位云南电视人的访谈,初步探究了这一经济和体制改革大潮中出现的“特殊电视台”及其主管的命运。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8-91,共4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