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最高人民法院《庭前会议规程》正式施行的新背景下,针对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状况开展系统性的实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考察2014年至2018年全国相关裁判文书数据和部分地区问卷调查数据发现,尽管庭前会议适用率呈逐年增长态势,但总体仍处于极低水平,较高比例办案人员从未适用或参加过庭前会议,且办案人员对目前适用率的评价存在较大差异。以《庭前会议规程》内容为参照,结合访谈等方法,针对四城市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问卷调查结果呈现出了庭前会议在程序构成、内容与功能、效力等三个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该制度,应重点加强庭前会议的效力刚性,强化被告人权利保障,杜绝证据展示"质证化",并理性对待适用率问题。庭前会议制度是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手段,而非目的。未来在与庭审改革的长期互动中,该制度将有更大发展。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55-174,共20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一般课题《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状况评估》(CLS[2017] C2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研究》(2019ZZ01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