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出处
《中国废钢铁》
2020年第6期2-2,共1页
Iron & Steel Scrap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