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性、客观性、可核实性是确保高校招生“有效参考”的底线要求。受制于对新型综合素质评价理念之理解、体认的偏颇与狭隘,部分学生频繁出现作假行为,以致引发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其不信任、不认可、不敢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会导致个人诚信信念的坍塌、诱使高校做出专业误判,进而触及高校人才选拔的底线,已成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最大困扰与隐忧。在新高考改革语境下,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行为的矫正应致力于引导学生真实客观记录个人的成长经历、构筑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强化对评价实施过程的有效监控、彰显相关制度的规训惩戒力量、在高校招生中加入面试环节等实施路径。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1年第10期24-27,共4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体系研究”(2020BJY019)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育人模式变革研究”(2021-ZDJH-0159)
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科研启动课题(校2020020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