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设计是创新创意创造价值的行为,价值的载体是“服务”,其收费标准理应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设计收费经历了从国家定价过渡到国家指导价,直到如今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过程。2002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建设部颁布《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02标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取消了02标准,把收费标准交由市场调节。长期以来设计收费普遍不高,已影响到建筑行业的设计进步和健康发展”。
出处
《中国勘察设计》
2021年第3期32-33,共2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