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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检查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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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2020年疫情发生后,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在计收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2020年年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自2018年4月起分批实施了一系列降价措施。同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转供电环节执行电价政策情况展开了督促检查,全面清理规范不合理加价行为。如何做好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查处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作者 魏津生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1年第3期42-46,共5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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