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南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 校(园)长在任期结束时接受综合督导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探索建立省督学定点联系县(市、区)制度,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必须接受一次综合督导。河南提出,要选优配强各级督学,建立督学准入、退出和增补机制。原则上,全省各级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有条件的市县可逐步提高专职督学比例。要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建立完善督学分级分类考核办法,督学从事督导活动计入工作量。
作者 李见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小学电教(综合)》 2021年第1期88-88,共1页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