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这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次修改,补充修改47个条文,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上学、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非法集资、刑事责任年龄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其中,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涉及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此修正案都作出了修改和完善。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21年第3期41-43,共3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