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逐渐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转变,信息以其自身的强大优势和主宰力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新能源。截至目前,全球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颁布了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期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为顺应这一趋势,我国也在加速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早在2003年,我国就开始组织专家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2019年3月正式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意见,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与此同时,《民法典》坚持人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主体定位,专门对个人信息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予以规定,并在人格权编中对个人信息的范围和使用限制规则作出具体要求,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立足新时代,我国正式开启了全面保护个人信息的新征程。
出处
《中国电信业》
2021年第3期74-76,共3页
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
基金
江苏省司法厅政府法治研究资助课题“江苏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研究”(2020jssf014)
南京市法学会立项课题“民法典人格权编英译问题研究”(2020NJFXD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