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稳定是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金融稳定顶层制度设计,解决风险处置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必要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提出制定“金融稳定法”的议案,建议将其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并加快推进,着力构建全面维护金融稳定的四梁八柱,建立统筹全局、体系完备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及地方政府职责,压实各方责任,补足风险处置制度短板。
作者
刘桂平
Liu Guiping(Deputy Governor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9-10,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