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子仁政理想的内在根基是“不忍人之心”,或称为恻隐之心。孟子认为,“义”与“利”是极端的两面,只重视其中一个必然会走向极端的公利或极端的私利。他肯定合理之利的正当性,在孟子的义利关系中,虽然侧重于以义为先,但是更有义利统一的趋势。在实践中,孟子提出改良井田制的构想,积极肯定社会分工的必然性,重视商业发展。由于重利时代对道德的忽视,“不忍人之心”之于治理的乏力,以及先王之道缥缈难求,使得他以仁政救民的愿望一次又一次地落空。但是,孟子的仁政理想也有其积极意义。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5期121-123,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