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券尤其是专项债券已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主力军。作为有偿使用资金,发债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既要注重合规性,更要注重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2018年财政部发文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后,以山东、安徽为代表的部分省份已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探索。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绩效管理已具备一定的制度基础和技术基础,但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意识仍待加强,科学的债务预算机制与有效的债务绩效评价机制亟需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匹配的奖惩机制必须强化。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2-30,共9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基于河南省情的政府会计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基于政府会计的债务绩效管理研究”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