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社会治理视角观之,当前法律收养效能不高、私自收养屡禁不绝、被收养人权益不保等现实问题已威胁到"法治民政建设",揭示出我国纯粹私法框架的收养体系在匹配收养供需、保障儿童权益等方面严重不敷所需,亟待立足现实需求进行社会化改革。收养法的社会化是自20世纪后半叶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的法律改革。现代收养法的发展清晰地呈现出始于私法又超越私法的轨迹,其社会化改革主要在两大维度展开:其一,制度目标兼及社会治理;其二,规范路径趋向社会保护。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1年第2期72-74,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儿童本位的亲子关系立法研究”(18BFX18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