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我国出口企业需要恨据反倾销调查的相关要求围绕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等提供大量的证据,而以会计信息为主体的会计证据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反倾销诉讼成败的关键所在。本文以反倾销提起方的司法程序与会计举证为切入点,研究企业应诉反倾销的会计证据生成与效力问题,尝试构建运用与反倾销应诉会计证据生成及其效力维系最为紧密的会计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生成、证据法学、战略管理会计等理论构建分析框架并展开深入分析,以期为企业应诉反倾销会计证据的生成及其效力维系机制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撑和有益启示。
出处
《新会计》
2021年第3期7-12,共6页
Modern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基于企业应诉反倾销的会计证据生成及效力维系研究”(项目编号:13CGL035)
广东省社科项目“企业应诉反倾销会计证据有效性评价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D18CGL06)
深圳市社科项目“全面开发新格局下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应对反倾销协同进化机制研究”(项目编号:SZ2018C012)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青年项目“基于多元相关利益主体的应对反倾销会计响应机制研究”(项目编号:601722S22013)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