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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提升村干部报酬 激励建功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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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贵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12条干货”,出“硬招”、引“硬人”、扛“硬活”,明确“345”保障底线(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且年收人不低于4万元,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年收人不低于5万元)。
作者 黔组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支部建设》 2021年第10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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