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教学论的角度来看,教之目的在于学;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看,知识是无法传递的。因此,教学不应是一种简单的“告诉”行为。根据学生参与程度的不同,可把教学分为四个层次或四种基本形式,即讲授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微探究式教学和发现式教学。理想的教学方式应是微探究式教学,它汲取了讲授式教学和发现式教学的长处和优势,克服了它们的缺陷和不足,且比启发式教学更强调学生参与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因此在现实的课堂教学中更具有有效性和可行性。
出处
《教育研究与评论》
2021年第1期42-46,共5页
Research and Review o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