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传统文化区别于西方文明,具有鲜明个性和特点。中国的遗产体系融通了相关的国际公约、规则,也得益于“文化遗产”体系的引领,彰显着丰富与多元的文化特性。“文化遗产”体系包含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存在形态,中国在遗产分类体系、评估体系和机制建构等方面不断发展出自有的保护观念、保护标准和保护实践,创造了备受缔约国赞誉的“中国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体系,既是现实之需,也为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的经验和范式,并为人类文化的存续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
出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0年第2期6-12,共7页
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