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巨头的崛起,占据大数据优势的互联网企业的兼并和滥用市场支配性地位等新型垄断行为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破坏。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垄断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和基础,而互联网巨头的崛起则为数据垄断带来了实施条件。为了维护互联网市场自由、平等、开放、有效的竞争秩序,需要根据此种新型垄断行为的特点制定除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新型的规范体系加以规制。
出处
《老字号品牌营销》
2021年第4期63-64,共2页
China Time-honored Br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