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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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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概况】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6件,集中修改地方性法规9件,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41件。【经济领域立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制定《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共分规划、建设与养护、航道、港口保护、运输经营、交通安全管理、促进发展与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9章76条。条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江苏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相关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对相关执法职能进行优化整合。条例适应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对水路交通运输新要求,对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与养护,航道、港口保护,水路运输经营,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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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年鉴》 2020年第1期127-1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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