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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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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3月15日,省民宗委向省政府报送《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省司法厅进行审查修改,省民宗委配合完成各项法定程序。7月8日,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1月29日表决通过。
作者 孙静
机构地区 江苏省民宗委
出处 《江苏年鉴》 2020年第1期560-5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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