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瑞鹧鸪·咏落梅》《瑞鹧鸪·梅棠》二作历来存在作者归属、体裁划分等问题。从文献的角度考察,其文本著作权当属尤袤。其体裁问题,《瑞鹧鸪》本为七言律诗,因唐人用以歌唱,遂成词调。通过尤袤抄录、收藏过的一些词集词选,可知词至李煜之后逐步取得了与传统诗歌同等重要的地位。
出处
《中国韵文学刊》
2021年第1期92-97,共6页
Journal of Chinese Verse Studies
基金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唐宋文学编年系地信息平台建设”(12&ZD154)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宋词人年谱、行实考》(17ZDA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