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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通韵》与《平水韵》的因革之异议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on the Tradition and Reformation of Rhyme in both the General Rhyme of China and the Pingshui Rhy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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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述音韵因革的规律,应先有创作实践而后有韵书,因革的主要标准应以现实口语音韵的多数存亡为准;据此,从历史到现实纵横论述,入声韵理应继承保留,只破除“格律诗必须一韵到底”的戒律,而允许邻韵通押,以此成为“双轨制”外的第三轨选择。
作者 熊笃 XIONG Du
机构地区 重庆文史馆
出处 《中国韵文学刊》 2021年第1期115-119,共5页 Journal of Chinese Vers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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